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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申请
驾驶证换证
驾驶证补办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母婴出院结帐单
3、身份证
(1)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2)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延边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1、产妇必须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2、确定新生儿姓名和入户地址
3、产妇本人持夫妇身份证原件(如非本人领证需填写委托书)
4、到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
延边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延边妇幼保健院
地址:站前街239号
地址:长白山脚下布尔哈通河畔
延边市妇幼保健院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周五可领取
办理费用
4元
(一)申领驾驶证:
1、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申领驾驶证:
公安机关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核放《机动车驾驶证》;
(三) 换证、补发、注销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人(代办人)持申报材料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的,换证、补发、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加盖审验合格印章。
审批时限:
申领驾驶证以考试合格日期为准,换证、补发、注销、审验1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10元/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每人每次9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二)每人每次35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每人每次200元。补考标准同上。
(二)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
2.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发该审批联字[2009]1号)。
(五)注销、审验不收费。
驾驶证换证:
1、有效期满: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2、有效期满延期换证:
(4)申请延期事由的证明文件;
3、实际年龄超过准驾标准年龄:
4、自愿降低准驾车型:
(4)申请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要及时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证件损毁:
(3)机动车驾驶证。
6、信息发生变化:
(4)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证明。
7、转入居住辖区:
(4)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补发: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1、《机动车驾驶员定期审验表》;
2、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办理机动车牌证和申领驾驶证时,其身份证明,在军队未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3)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持境外非中文表述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3、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机动车驾驶证。